《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**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噪声污染,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是对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(GB3096—93)、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》(GB/T14623—93)的修订,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:
——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,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;
——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;
——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,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;
——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。
本标准于1982年***发布,1993年***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GB3096—93和GB/T14623—93废止。
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;附录B、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、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、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 惠州住宅隔声检测分析仪器隔声检测系统具体操作方法。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标函〔2015〕1179号)和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 50378-2019),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,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,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书面反馈意见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建议(收件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5房),截止时间:2022年7月28日。
《噪声法》是**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继环境保护法和水、大气、固体废物、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制修订之后,《噪声法》成为党的**以来修订的又一部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。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施行以来,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,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取得积极成效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,原法覆盖范围窄、权责不协调、执行力度弱等问题日益凸显。《噪声法》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规律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。《噪声法》的实施,是用**严格制度**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,必将成为防噪、降噪、治噪的有力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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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声源与接受者之间设置构件,阻挡声能在空气中传播,是建筑环境噪声控制的一项措施。构件的设置部位,可以在声源附近、接受者周围或在噪声传播的途径上。如在工矿企业中常用隔声罩将高噪声源封闭起来,以防止噪声扩散危害操作工人的健康和污染环境。在民用建筑中要求围护结构如墙、楼板、门窗等具有一定的隔声能力,目的是保证室内环境的安静。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常在高速公路的两侧筑起隔声屏障,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。构件的隔声能力用隔声量R表示,其定义为:式中Ii、Pi分别为投射于构件上的声强与声压;It、Pt分别为透过构件后的声强与声压;声压的标准参考值P0=20微帕;各相应于构件前后的声压级的分贝数。因此,只要测定构件前后声压级的分贝数的差值,便能得出构件的隔声量,一般构件的隔声能力为20~50分贝。这里的构件隔声量,均指构件本身的隔声量。但在实际情况下,两个房间之间的噪声降低量,不仅与隔墙的隔声量有关,而且与隔墙的透声面积大小以及接收房间内部的吸声量大小有关;因此常用下式表示噪声降低量:式中NR为隔墙现场的实际隔声量,是两个房间内声压级平均值的差值(p1-p2),等于隔墙隔声量R加上第二项修正项;A为接收房间内吸声量;Sw为隔墙面积。 翁迪仪器专业提供质检站隔声检测声级计。惠州住宅隔声检测分析仪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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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区噪声测量条件
1气象条件:测量应在无雨雪、无雷电天气,风速为5m/s以下时进行。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,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,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。
2测量工况: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,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。
3分别在昼间、夜间两个时段测量。夜间有频发、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比较大声级。
4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,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。
5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,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,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。 江门住宅隔声检测系统